各研究所:
人事处发布了《关于选派第九批“特色师资”培养人选的通知 》,现将相关事项转发如下:
一、培养单位
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、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、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与评估中心等单位。
二、申报条件
培养人员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,重点向行业特色相关学科倾斜,优先考虑已加入科研团队的教师。培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身心健康,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。
(二)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。
(三)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三、选派名额及岗位
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择优选派,具体岗位要求详见《第九批“特色师资”培养人选接收岗位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四、培养期限
培养期限一般为10个月(预计为2026年3月-2027年1月)。
五、选派程序
教师个人均需向研究所提出申请,经研究所研究同意后,将推荐报名人员汇总名单于春节假期前告诉办公室吴旭东。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人事处。
六、相关政策
培养人员在培养期内的住宿由学校与培养单位统一解决,并给予每人生活补贴3000元/月,提供2次往返交通费报销。培养期内,培养人员由培养单位负责日常管理,请假由所在学院、人事处、培养单位共同审批。其他支持措施、管理和考核等要求详见《中国计量大学“特色师资”培养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量大〔2022〕30号)。
2026年2月28日前将《中国计量大学“特色师资”培养计划推荐表》(附件2)、《中国计量大学“特色师资”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院党政办公室。
联系人:吴旭东,弘德楼604办公室,电话:876763357,邮箱:wxd@cjlu.edu.cn。